重庆工信职业学院
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的通知
根据《重庆工信职业学校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和《香港正版挂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评审细则》,保证应助尽助,做好精准资助工作,现将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、推荐及评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。
一、资助对象
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(二)学习努力,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;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良好;积极参加并支持学校、二级学院和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;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。
(三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平时生活节俭,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上级下发重点保障困难学生。
(四)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无嗜烟酗酒等不良习惯,无旷课、无故迟到和无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等行为。
(五)同一学年内,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校内助学金。
三、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为一等 3700 元/人/年,二等2000 元/人/年,三等1000 元/人/年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学生申请
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填写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申请表》,于2024年11月8日15:00前将校内助学金申请表交给各二级学院。
(二)二级学院初审推荐
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,将对学生申请材料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初审,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,于2024年11月15日15:00前报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。
(三)评审、审核与上报
学生资助中心对二级学院初审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评审,确定资助学生建议名单,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五、工作要求
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学生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,逾期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,产生后果由自行承担。
附件: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申请表
重庆工信职业学院
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
2024年11月6日